汇贾商城分期购物垫资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上海汇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958号20幢305室
联系电话:021-61532672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丁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一条 甲方为分期购物垫资服务平台— “汇贾商城网”(网址为:www.viigoo.com,以下简称“平台”)的运营公司,乙方为入驻甲方平台的商家,丙方为消费者,丁方为垫资人。甲方为丙方在乙方处购买商品提供丁方的消费垫资平台服务,丙方通过甲方平台分期支付垫资本金和服务费,服务费包含丁方垫资收益和甲方平台服务费,丙方按时足额支付每期还款后,甲方根据其账户还款指令将垫资本金和垫资收益支付予丁方。
平台订单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价格(元) | 备注 |
合计商品价款金额(¥) |
丙方在本协议项下需支付的费用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本协议签订时,丙方应已向甲方支付产品首付款¥ 。
2、丙方应还商品垫资款总额为¥ 元,分 期按月支付,每期应还¥ 元(“每期应还商品垫资款”);
3、丙方分 期按月支付服务费,每期人民币 元(“每期应付服务费”),每期应付服务费计算公式为:商品垫资款总额 * %。丙方每期应向垫资人支付的垫资利息在丙方每期还款后,由甲方平台根据还款指令向垫资人支付,丙方每期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即可。
4、丙方每期应向甲方平台支付的金额为每期应还商品垫资款与每期应付服务费之和,即 元(“每期应付款项总额”)。
5、分期付款期限:丙方应当自订单完成后的次月开始分期付款,每期最晚付款日为该月的 日,该月无对应日期的,最晚付款日为该月的最后一日。
6、付款方式:对于产品首付款和每期应付款项总额,丙方均可登录“汇贾商城网”网站 (网址为www.viigoo.com ),通过银行网银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
第二条 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港、澳、台)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
二、各方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按时足额通过“汇贾商城网”支付约定的各款项。
3.2 甲方有权将本协议原件或者复制件提供给甲方的雇员、关联方、债权催收公司等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第三方。
3.3 甲方有义务在现有技术基础上维护“汇贾商城网”网站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为用户提供更完善的平台服务。
3.4 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乙方、丙方和丁方在“汇贾商城网”网站上提交的一切个人信息以及上传供审核的一切资料,不得恶意对外泄露。
3.5 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丙方提供“汇贾商城网”网上购物平台服务,并承诺提供予乙方、丙方和丁方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完整。
3.6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丙方和丁方在使用平台服务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作出回复。
3.7 当丙方存在拖欠行为时,丙方同意,甲方和丁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必要情况下将其逾期付款情况及个人信息向相关第三方披露,其逾期可能被记入国家及地方公民征信系统,由此产生的丙方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对丙方声誉、信誉等不利影响及后果由丙方自行承担,甲方和丁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甲方或者丁方认为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上门对丙方进行催收,亦可向法院对丙方提起诉讼。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有义务保证其所售产品为原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对于乙方出售产品产生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而致使他人遭受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2 乙方必须保证其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并须保证任何人不得向丙方就所购产品主张任何权利。若因乙方所售产品存在权利瑕疵而使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4.3 乙方有义务向丙方提供与所售商品相关的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书、保修单以及其他必要配件。
4.4 乙方有义务按照相关规定为丙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乙方应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乙方与丙方因商品或服务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与甲方和丁方无关,由乙方与丙方自行协商解决。
4.5 乙方仅有权请求甲方根据甲乙双方合作协议进行结算,除此之外乙方不得要求丙方支付任何不合理费用。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将丙方填写的确认收货单回寄至甲方公司,否则甲方有权不结算予乙方。若甲方发现乙方上传虚假复审资料的,甲方有权不结算予乙方。
4.6 所有权不保留:丙方购买实物产品的,乙方同意在商品交付予丙方后即由丙方取得该产品的所有权。若丙方的垫资审核通过后但乙方拒不将商品交付予丙方的,乙方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或者丙方或者丁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7 乙方将商品或服务出售给无学历或者无正当工作单位的丙方的,在任何情况下,只要该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均有义务对该丙方的还款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的垫资款本金、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而应付的服务费、丙方逾期还款产生的逾期费用、甲方或丁方为追回欠款而产生的的催收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乙方对丙方的还款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可依法向丙方追偿。
第五条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本协议有关丙方的个人信息以“汇贾商城网”网站登记为准。丙方有义务保证在“汇贾商城网”网站上注册登记的及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丙方在“汇贾商城网”网站登记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丙方应当在变更后【5】个自然日内在“汇贾商城网”网站上提出变更申请;如丙方违反本条上述约定,甲方可视丙方存在恶意违约行为。
5.2 丙方最迟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每期最晚付款日16:30将每期应付款足额支付至甲方平台,超过每期最晚时间付款的为逾期付款,甲方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丙方应当向甲方平台支付逾期费用,逾期费用计算公式为:到期未还款总额×1%×逾期天数,逾期天数自当期最晚付款日次日起算,至丙方足额支付当期应付款之日截止。丙方须一次性支付逾期费用。
(2)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过程中应保证不存在下列任何恶意拖欠行为:
①逾期付款超过30天,拒不接听甲方或乙方电话【5】次以上(含5次);
②变更联系方式但未按照本协议约定通知甲方;
③向甲方承诺还款日期偿还应付款项但实际并未偿还达【3】次以上(含3次);
④经催告后拒不还款且态度极其恶劣的。
(3)丙方存在上述恶意拖欠行为时:当丙方未付到期应还垫资款金额(不包括服务费)达到商品总价款的20%时,甲方有权请求丙方一并支付全部应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未还垫资本金、服务费、逾期费用等)、未到还款期的垫资款(不包括服务费)、提前还款违约金(提前全部还款的,提前还款违约金为未到期的消费垫资本金所对应的服务费的40%)。
5.3 丙方可提前全部支付本协议项下剩余商品垫资款。
如丙方提前支付本协议项下剩余全部商品垫资款,丙方应该支付的提前还款违约金为未到期的垫资本金所对应的服务费的40%。甲、乙、丙、丁四方在此确认并同意,如丙方提前一次性支付完毕本协议项下全部款项,本协议终止。
5.4丙方确认并同意,丁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新债权人),并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甲方通知其债权转让事宜;甲方和(或)丁方有权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通知方式对其进行债权转让通知:
(1)向丙方预留的手机号码 发送短信,该通知短信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
(2)向丙方预留的电子邮箱 发送电子邮件,该电子邮件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
(3)向丙方账户名为 的账户发送站内信,该站内信一经到达账户,即视为送达;
(4)向丙方在汇贾商城网预留的身份证地址 或现居住地址 邮寄债权转让书面通知,该债权转让通知的快递或信件以快递或邮政公司的送达回执为准;超过7天未送达的,通知发出7天后视为送达。
甲方和(或)丁方同时选择多种方式进行债权转让通知的,以多种方式中最先到达之日为通知送达日。如甲方或丁方将本协议项下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丙方应当按照新债权人的要求并根据相关协议继续履行其义务。
三、还款
第六条 分期还款
6.1 对于本协议项下的应还商品垫资款及服务费,丙方应按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以按月归还的方式按时足额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债权受让方支付每期应付款项总额,丙方每期应付款项总额及相关账单将由甲方平台在相关页面显示。
6.2 丙方还款的确认时间以甲方或甲方的债权受让方实际收到丙方支付款项的时间为准;丙方实际还款额以甲方或甲方的债权受让方实际收到丙方的款项金额为准。
第七条 还款方式
7.1 丙方可主动登录“汇贾商城网”网站(网站地址为:www.viigoo.com),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甲方指定的一麻袋支付电子钱包账户或债权受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应还款项;丙方亦可通过甲方汇贾商城网网站公示的代还账户进行还款。
7.2 除上述还款方式外,丙方不得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还款。否则将不被视为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若丙方未按照甲方规定的还款方式进行还款导致被欺诈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八条 还款顺序
按照账单生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甲方有权将丙方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协议约定的应由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及甲方、乙方或者丁方为(协助)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如有,以下统称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催收费等),剩余款项按照先支付诉讼费用后支付垫资人本金、服务费、逾期费用、催收费的原则支付,甲方有权对前述顺序作出合理调整。
四、退货、换货与退款
第九条 丙方在资质审核通过后又申请取消订单的,须将相当于该笔订单商品金额4%的费用支付予甲方,并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欠款一次性全部还清。其余事宜由乙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第十条 乙方将目标商品交付予丙方后,一切退货、换货及商品返修事宜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国家和地方的最新三包政策等规定进行处理。退货、换货及商品返修事宜由丙方与乙方自行协商,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与丙方产生任何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争议,由乙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免除丙方依约按期通过甲方平台支付服务费和垫资本金的义务,否则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若乙方出售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或者乙方与出售商品或服务相关的行为违约或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乙方已交纳保证金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该订单商品总价5%的费用,此后乙方须在【3】个自然日内补足扣除的保证金;
(2)若乙方账户中的保证金不足以承担甲方扣款或者乙方未交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从对乙方的未结款项中扣除相当于该订单商品总价100%的费用;
(3)若乙方未交纳保证金或乙方账户中的保证金不足以承担甲方扣款,并且甲方从对乙方的其他未结款项中扣款后仍不足以承担甲方所扣除款项数额的,则甲方有权以乙方违约为由对乙方提起诉讼。
若因乙方出售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或者乙方与出售商品或服务相关的行为违约或侵权,导致丙方不履行按时足额还款义务或者丙方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申诉的,乙方必须对丙方的还款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的垫资款本金、丙方按照《汇贾商城分期购物垫资服务协议》约定而应付的服务费、丙方逾期还款产生的逾期费用、甲方协助追回欠款而产生的的催收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乙方对丙方的还款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可依法向丙方追偿。
五、违约与违约救济
第十二条 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按时足额偿还应还款项;
(2)丙方上传虚假个人信息;
(3)丙方与乙方之间存在虚假交易;
(4)丙方隐匿自有资产以逃避债务;
(5)丙方拒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6)丙方存在其他欺诈行为;
(7)丙方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并且损害甲方或乙方利益的行为的。
第十三条 如果丙方出现本协议第十二条所述之任何违约情形,或者违反丙方在本协议项下其他任何 义务、陈述、保证或者承诺的,甲方或者乙方或者丁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债权受让人或者乙方指定的 债权受让人或者丁方指定的债权受让人均有权采取下列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要求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宣布本协议项下未偿还的应还款项提前到期,并要求丙方提前清偿全部应还款项以及提前还款违约金;
(3)要求一麻袋支付电子钱包运营商或银行协助从丙方所有的一麻袋账户或银行账户或与丙方本人一麻袋账户绑定的银行账户资金中扣收全部或部分应还款项;
(4)以合法手段追偿应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债务催收公司、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代为追讨,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催收费等费用)由丙方承担;
(5)将丙方在甲方平台消费中产生的个人不良信息记录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征信网站、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资信评估机构或有关法律、监管机构许可的类似机构提供;
(6)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有权采取的其他违约救济措施。
六、其他
第十四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协议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对本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为书面形式。甲、乙、丙、丁四方签署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修改协议或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非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或依照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解除本协 议。
第十七条 丙方承诺与保证:
(1)丙方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2)丙方知悉、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签署本协议是丙方真实意思表示;
(3)丙方向甲方、乙方和丁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及信息真实、完整、有效,所提供的复制件与原件一致。
汇贾分期垫资人注册协议
本协议双方为上海汇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汇贾分期”)与汇贾分期垫资人,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适用于垫资人在本网站的全部活动。
本协议的内容包括以下全部条款以及本网站已经发布的及将来可能发布的与垫资人用户有关的各项规则,该等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以下所列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网站有权根据需要修改本协议的内容。如本协议条款或本网站各项规则有任何变更,本网站将在网站上刊载公告进行通知。经修订的相关条款和规则一经公告,即于公告规定的特定生效日期自动生效。
垫资人一旦勾选 “我同意《汇贾分期垫资人注册协议》”选项并按照本网站的流程成功注册后,本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同时表明垫资人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各类规则,尤其是其中通过“粗体”、“下划线”标注,提醒您注意的各项内容。垫资人不得以未签署书面协议为由否认本协议的效力,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垫资人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垫资人须知
1、作为本网站用户,垫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且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如不具备上述资格,垫资人应立即停止在本网站的注册程序、停止使用本网站服务;本网站亦有权随时终止垫资人的注册进程及本网站服务,垫资人应对其不符合条件而注册本网站和(或)使用本网站服务给本网站带来的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且垫资人的监护人(如垫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垫资人的实际控制人(如垫资人为实体)应承担连带责任。
2、在注册和使用本网站服务期间,垫资人应提供其真实资料和信息,并保证自垫资人注册之时起至终止使用本网站服务止的整个期间,其提交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个人身份信息、征信信息等)真实、准确、完整,且是最新的。
3、垫资人不得利用本网站或本网站服务从事任何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本网站在发现垫资人从事该等活动时,有权不经通知而立即停止垫资人对本网站的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使用。
4、在使用本网站提供的任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站内信服务、群组服务、论坛服务或其他电子邮件转发服务)的过程中,垫资人不得发送、公布或展示任何垃圾邮件、信息或其他可能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内容。本网站在发现垫资人从事该等活动或发布该等内容时,有权不经垫资人同意而删除该等内容,并有权不经通知而立即暂停或停止垫资人对本网站的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使用。
5、垫资人同意本网站在业务运营中有权收集和储存其用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垫资人自行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以及本网站后台记录的垫资人在本网站的交易记录和使用信息等。本网站承诺将根据《隐私保护条款》的相关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垫资人的用户信息及个人隐私。
二、本网站提供的服务、收费以及保障
1、本网站通过自身的渠道和方式向垫资人提供以下服务:
(1)为垫资人寻找合适的分期订单进行垫资;
(2)负责垫资人垫资资金的安全流出和垫资资金本息的安全流入;
2、本网站就向垫资人提供的服务是否收取服务费及服务费的具体标准和规则见本网站费用标准公告或另行约定。
3、垫资款的回收。 垫资人同意消费者将应归还的消费垫资款先汇入本网站指定的帐户,并由本网站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和垫资人的指定将款项分别划至涉及该垫资款项的全部垫资人的账户。若借款人所归还的款项不足以归还全部应还垫资款的,垫资人同意本网站可以按照各垫资人的垫资比例将还款分别汇入各垫资人的账户中。
4、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因本公司或第三方服务平台通道、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支付给汇贾分期垫资人多余款项的,垫资人同意在接到汇贾分期工作人员通知后,在三个自然日内将多余款项无条件退还汇贾分期公司。否则汇贾分期公司有权以“不当得利”对垫资人提起诉讼。
三、垫资
1、分期购物订单的垫资。消费者完成分期订单并审核通过后,垫资人可在本网站相关垫资页面对消费者的分期购物订单进行投标垫资。垫资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垫资方式:
(1)主动垫资:在分期消费订单审核通过并公布在垫资页面后,垫资人通过账户对分期订单进行垫资,订单金额全部垫资完成后,垫资成功,订单垫资通道关闭;
(2)预约垫资:垫资人可以提前预约设定垫资条件,委托本网站的计算机系统自动按照垫资人事先设定的条件对相应的消费分期订单进行垫资。
2、垫资人通过账户进行垫资后,视为向本网站发出不可撤销的授权指令,授权本网站委托相应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及/或相关商业银行在垫资人开立的第三方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中冻结相应的金额,在垫资成功后进行结算;若垫资未成功的,垫资人可在本网站解除对未垫资成功的资金冻结后进行其他垫资。一旦垫资人确认垫资,则垫资人无权撤销或者收回垫资或者减少垫资数额。
3、订单信息与垫资目标的匹配。 本网站不保证垫资人的垫资目标一定与某一分期订单的信息匹配,亦不保证垫资人垫资一定能够成功。
4、多个垫资人匹配。一个分期订单可能有多个垫资人匹配,垫资人可能是多个成功垫资人中的一个,在这种情况下,针对同一笔订单的垫资人的债权与其他垫资人的债权是相互独立的。
四、本网站的权利与义务
1、本网站有权核实信息及取消订单
(1)本网站保留核实借款人、垫资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的权利。本网站有权依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终止垫资人使用本网站的权利。
(2)在本网站结算垫资人的资金前,本网站有权合理判断订单信息、垫资信息中是否包含了错误的信息(错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主体非故意提供的错误信息、借款人信息变更引起的错误信息),并且有权与分期订单消费者、商家进一步核实订单的真实性,判断订单信息和垫资信息的发布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和本网站规则,;在此基础上,本网站有权自行判断并在判定订单信息存在错误时拒绝该笔订单的完成,并删除与此订单相关的内容。
(3)本网站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延迟交易的完成,以便核实有关信息或者核实该交易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网站规则的情形。
2、免责条款
无论垫资人通过本网站向消费者垫资是否存在第三方担保,本网站及本网站关联方的董事、员工、代理人均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对垫资人通过本网站垫资及相关方责任的履行提供任何担保。
3、垫资人同意不出现如下行为:
(1)向任何人声称是本网站的代表、代理人、雇员;
(2)以同意垫资为由向本网站借款人收费或试图收费、获取奖励、获得额外利息、回扣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
(3)骚扰其他垫资人及其经营实体、网站的客户、职员、合伙人、亲属、代理人等;
(4)从事任何需要特定许可证才能开展的业务;
(5)与消费者串通形成虚假的垫资关系;
(6)使用非法资金进行垫资或通过本网站洗钱;
(7)其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
4、本网站要求的其他条款
(1)修改本协议的条款的权利。本网站有权根据需要修改本协议的条款并以公告形式进行告知。
(2)不保证。除非本协议有明确的表述,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做出任何保证和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明示的或暗示的。
(3)垫资人使用限制。垫资人可以同时作为垫资人、消费者参与本网站的活动。但是垫资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并亲自使用其在本网站的账户进行垫资,不得代替他人进行操作;否则,本网站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限制或者禁止垫资人进入本网站或使用本网站相关服务。
(4)服务终止。 本网站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在确定垫资人违反本协议时,在事先通知垫资人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一旦垫资人的垫资人身份被终止,则垫资人已做出的垫资请求均立即终止并删除,但是垫资人已完成垫资并结算款项的行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服务终止后,本网站同意将服务终止前垫资人已经冻结尚未结算的资金一次性返还给垫资人,同时,对于已经结算的资金,本网站承诺继续按照项目还款进度向垫资人的相关账户结算本金和利息。
(5)损失赔偿责任。垫资人同意不损害本网站及其运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雇员、股东和代理机构的利益,并依法赔偿因垫资人的违约行为引起的由本网站及其运用公司向第三方承担责任产生的经济损失。
五、其他
1、未经本网站事先书面许可,垫资人无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2、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上海汇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汇贾商城风险保证金服务协议
甲方:投资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乙方:平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出借资金保障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签署本服务协议,以兹双方遵守执行。
第1条、名词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1.1、本协议:指本《汇贾商城风险保证金服务协议》任何条款、明细和信息。
1.2、出借人:指本协议的签署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即中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行使和承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自然人。出借人需为“汇贾商城”的注册用户;
1.3、借款人:指出借人选择出借资金并在汇贾商城《借款协议》中列明的借款人,为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自然人。借款人需为“汇贾商城”的注册用户;
1.4、汇贾商城:即上海沛池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亦即本协议的乙方。
1.5、风险保证金:指为出借人的共同利益考虑、由汇贾商城设立并管理、以汇贾商城的名义单独开立的一个专用账户,由汇贾商城从自身收入盈利和出借人投资收益中提取一定金额存入此专用账户。款项专款专用,用于补偿出借人可能存在的回款损失。
1.6、回款:指借款人按照汇贾商城《借款协议》向出借人偿还的本息。
1.7、支付机构:指在本协议各方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资金转移服务的银行或第三方支付结算机构。
1.8、平台:即指”汇贾商城”网络平台。
第2条、风险保证金服务
2.1、适用对象:平台所有出借人。
2.2、风险保证金来源:出借人预期应得收益超过年利率10%(此年化利率为按照等额本息方法计算的利率,不等同于收益率,若要达到等同于此利率的收益,建议出借人循环出借)的部分(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照等额本息10%年化利率计算的未到还款期的利息总额的20%为出借人所得,其余利息均归入平台风险保证金账户)、借款人借款金额的3%、若借款人交纳了逾期催收服务费和逾期罚息的,借款人交纳的逾期催收服务费用和对于借款人的逾期罚息将自动归入平台风险保证金账户。
2.3、平台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对出借人出借的本金、利息的赔付和对出借人在本平台上产生的债权的回购。
1、借款人发生逾期的,平台将用风险保证金在约定还款日次日按正常利息(正常利息指的是借款人和出借人通过借款协议约定的利息)和本金赔付予出借人。平台用风险保证金对出借人进行赔付后,出借人同意将对借款人的到期债权转让予平台。
2、出借人可申请平台收购其对借款人的未到期债权,平台将在审核申请请求后,用风险保证金收购出借人的未到期债权。平台收购出借人未到期债权后,该未到期债权归平台所有。出借人承担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义务,出借人可选择自行通知或委托第三方平台进行通知。通知方应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发出时,文件生效。有效的书面形式包括:汇贾商城平台站内信、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传真以及通过汇贾商城平台系统发布的文件。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传真、邮箱等通信信息以汇贾商城平台上编号为:________的借款协议约定的为准。
2.4、对于上述用于“本息赔付或者债权购买的”风险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汇贾商城可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代付,并且汇贾商城亦可委托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至出借人的汇贾商城账户中。
2.5、风险保证金垫付规则
(1)在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当期余额足以支付当期(每月为一期)所有选择此方式的出借人所对应的发生逾期的借款人的逾期本息时,由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将当期出借人之违约借款人的当期逾期本息金额支付给甲方。
(2)在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当期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期所有选择此方式的出借人所对应的发生逾期的借款人的逾期本息时,则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按照出借人之违约借款人逾期本息金额占当期所有出借人对应的违约借款人的逾期本息总额的比例向出借人支付。未得到足额赔付的部分,后续由风险保证金继续赔付。
(3)风险保证金垫付的时效性:出借人通过自主投标、委托投资服务投标或债权转让,与借款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在借款人逾期后而按2.3条第1款所选择的赔付方式处理时,其享有风险保证金垫付的时效为自借款人发生逾期的次日起两年。超出两年时效仍未得到代付清偿,不再垫付。如本协议其他条款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
(4)风险保证金垫付的有限责任:“风险保证金账户”内金额超过届时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债权全部未清偿本金金额的10%时,平台有权将超出部分转出该账户并自行支配。
(5)出借人在此确认,汇贾商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风险保证金收取及使用规则保留最终解释权。
2.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风险保证金保障范围:
(1)未经汇贾商城书面同意,出借人转让本协议项下之债权的。
(2)未经汇贾商城书面同意,出借人与借款人变更汇贾商城《借款协议》或就该协议达成和解、调解意见的。
(3)出借人与借款人有其他侵害汇贾商城利益的行为。
第3条 垫付后债权追讨
3.1、风险保证金对借款人相对于出借人的债务垫付后,出借人自愿将向借款人追讨债务的权利,全部转让给汇贾商城(或汇贾商城委托的律师),并签署债权转让手续和相关法律文件,积极配合汇贾商城(或汇贾商城委托的律师)办理追讨债务涉及的所有相关事务。
3.2、出借人承诺因没有履行本协议第3.1条约定义务而造成汇贾商城(或汇贾商城委托的律师)无法向借款人追讨债务,,或给追讨债务工作带来困难或障碍的,出借人有义务在汇贾商城规定的时间内全额返还垫付的风险保证金,逾期返还的,汇贾商城有权要求出借人立即返还全部垫付的风险保证金外,还有权要求出借人赔偿汇贾商城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此后,出借人应自行对借款人主张和追讨债务。
第4条 文件保管、信息变更
出借人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通讯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文件原件等,出借人委托汇贾商城代为收取和保管。出借人需要查阅或使用与其交易相关文件时可联系汇贾商城,出借人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汇贾商城须予以配合。
出借人变更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等账户信息,以及通讯地址、电话等其他相关重要信息,须在变更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汇贾商城。因出借人未及时通知汇贾商城而导致的损失,概由出借人自行承担。
第5条 法律适用及管辖
5.1、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本协议项下任一条款如与中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范相抵触,应在该等强制性规范所不禁止的最大限度内进行解释和执行,且任何该等与强制性规范相抵触的约定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5.2、争议管辖。
(1)各方一致同意,因本协议引起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协议守约方有权主张一切因主张权利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律师及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等)。
(2)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各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6条、其他
6.1、汇贾商城《借款协议》及其附件属于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协议经出借人在汇贾商城网络平台以线上点击确认时成立,汇贾商城在汇贾商城网络平台后台确认时生效。
甲方: 乙方:上海汇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上海市普陀区
合同签订日: